【行业资讯】交管局新政出炉,看明白之后发现他们赚大了?
据了解,各地交管局网站发布消息称,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,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,公安部交管局将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,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。3月1日期,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,需提前至各地分局、交警大队窗口或“交管12123”App面签绑定该机动车,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。
另外,对于非本人车辆绑定的“面签”的条件为同一机动车驾驶人只能同时绑定不超过3台机动车,同一机动车只能同时被不超过3名驾驶人绑定,同一机动车驾驶人历史累计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能超过5辆。
看到上面的信息,很多人表示并不是特别的清楚。那么,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做个详细的解释。
1、该条款仅针对本人驾驶“他人车辆”时所发正的违章的情况,而本人驾驶名下的任何车辆所发生的违章仍不受影响,仍然可以走便民通道进行违章处理。
2、该条款仅针对“通过便民渠道处理违章”的情况,而“通过各地分局、交警大队窗口处理违章”的不受此条款的限制。
3、要想以后更方便的“通过便民渠道”处理“他人车辆”的“电子眼记分”,必须亲自去交警柜台办理“面签”登记,把自己和所驾驶的 “他人车辆”进行绑定,以证明“我也开过此车”。
4、假如你驾驶“他人车辆”时发生违章了,且你并未面签绑定该车辆,(这是以后最普遍发生的情况,也是黄牛们“顶包”所使用的身份),那么你不能“通过便民渠道”处理该违章,但你仍可以到交警柜台去处理该违章(黄牛们其实仍可继续操作,只是操作不太方便,操作技术要求提高了,所以价格也要水涨船高了)。
5、一个人能同时面签绑定的“他人车辆”最多3辆,而你一生能面签绑定的“他人车辆”最多5辆;不过要注意“自己名下的车”是不用进行“面签”绑定给自己的,所以数量不计在内。
6、一辆车,不计原车主,只能最多被3个“他人”绑定,以方便这3个“他人”通过便民渠道处理违章。除此4个人以外,其他人如果开此车时违章了都只能自己去交警柜台消违章,而不能通过便民渠道消违章。
如果还是不太明白,有网友给出了比较有意思的比喻:
局里造了个“处理违章”的房子,用“交警柜台”来当大门,这个大门谁都能进来,但必须本人亲自来。后来为了方便大家,又开了个“便民渠道”的侧门,侧门也是谁都能来,而且还不用亲自来。
现在局里觉得走侧门的人太杂了,黄牛们都混进来了,于是打算给大家发钥匙,一个人只能管一个侧门(车),这个侧门的主人(车主)除了自己有一把钥匙,只能给别人另外配3把钥匙(面签),一个侧门一共只有4把钥匙,而没有钥匙的只能亲自去走大门。而一个人除了自家的侧门外,同时只能有3把别人家的侧门钥匙,一生只能拥有5个别人家的侧门钥匙。
写在最后:
其实,一切还是老样子,该消违章的照旧去消,想借你车的仍然来借,黄牛们仍旧做他们的生意而且因为利润更高了,生意也更加红火了。所以,希望交管局能够从根本上打击黄牛,为人们提供更加便利的用车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