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行业资讯】重大利好!车辆年检新规实施,部分改装项目放宽!

2019年9月1日起,由公安部发布的新版《机动车查验规程》(GA801-2019)正式实施。本次规程规定了机动车查验项目、查验要求和检验监督要求,适用于机动车业务办理时的相关查验。

新规规定中更多的体现了便民惠民的指导原则,在车务手续办理等方面更加便捷。我们注意到,本次新规涉及到多项关于车辆改装、房车、皮卡在登记、年检等方面的改动,主要包括以下几项:

一、关于车辆整备质量

新规规定:整备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能通过年检,也不能办理过户变更手续。也就是说,在车辆登记注册地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时,机动车最后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中相关数据在正常范围内,视为合格。如果发现检测数据结果与实车整备质量明显不一致的,不予采信安检报告结果,并对出具报告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处罚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。

解读 :这项规定涉及最多的是商务车改装及房车改装,因为需要加装更多的功能、设备与装置,改装后的车辆整备质量都会增加,这就要求改装企业尽快改进生产工艺与应用材料,在轻量化方面加大投入。

二、关于房车、皮卡车身喷字、反光条

新规规定:再次明确取消皮卡车身喷字、反光条,对所有货车(多用途货车、基于多用途货车改装的教练车除外)、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(旅居挂车除外),查验车身反光标识;对货车(多用途货车、货车类教练车除外)和专项作业车(消防车除外),查验是否喷涂了总质量(或最大允许牵引质量)、栏板高度、罐体容积和允许装运货物的种类或名称。

解读 :皮卡车、旅居挂车无需在车身上喷字、粘贴反光条。这将是颜值控皮卡、房车车友的福音,也是皮卡、房车政策环境趋好的一大信号。

三、关于车辆外观改装

新规规定:在保证不改变机动车主体结构及安全的前提下,可以加装、改装行李架;但要保证不超过300mm高度。

在保证不改变机动车主体结构及安全的前提下,以及在不改变车身宽度的情况下,可以加装踏板、保险杠、以及更换散热面罩和轮圈式样。但轮胎规格不得改变。

解读 :这次新规一共放宽了五项外观改装项目,行李架、踏板、保险杠、散热面罩(中网)、轮圈。

分项解读一下,可以这样理解:

1、行李架可加装,但加装的行李架高度不能超过300mm,市面上绝大多行李架、行李框都能符合要求,此项目基本算是完全放宽。

2、踏板可加装,但宽度不超过车身宽度。一般的固定踏板基本都符合,电动踏板可以自动收回,更无问题。

3、散热面罩,俗称中网,可以更换款式,只要保证进气效果即可。

4、轮圈式样可以改变,当然变个颜色也没问题,但轮胎规格不得改变这一条也确定了轮圈尺寸是不能有改变的。

5、保险杠,俗称包围件,这是车主需求最大的改装项目,新规中只是说明了在保证不改变机动车主体结构及安全的前提下,以及在不改变车身宽度的情况下,可以加装保险杠。这条规定并不意味着外包围可以随意改装,只能说是适度放宽。因为外包围的改装空间较大,各地验车机构在审验时尺度会有不同,如何符合“保证主体结构及安全”,还需要更多的具体条款支撑。

总体看来,新规对改装用户及市场来说是一种利好性突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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